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报价人为生产企业的,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人为经营企业的,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响应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③所投产品须确保在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7.2) 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产品制造厂家对采购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采购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采购产品制造厂家对采购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7.3)供应商所供应的所有产品生产日期要求:进口设备生产日期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1年内;非进口设备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6个月内 。
(7.4)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应总体上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产品质保期 ≥1 年。
(8)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2.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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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