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五批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二次遴选)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国际招标采购网 、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市 平台 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备案且所投产品需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挂网;须提供产品挂网及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17时 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元/项,概不退还。 现场递交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4、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邀请参与投标供应商于开标时间通过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向申请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的其他人员发出观摩邀请。 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按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修改为各自机构名称。未准时(在开标时间前)或逾时登录指定会议系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观摩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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