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52273120240004A0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摆惹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项目等7个项目已由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401-522731-04-01-302280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规模14005.45亩,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530.99亩,其中:提质改造(旱改水)2459.35亩,新增耕地面积10071.64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089.49亩、新增旱地面积8982.15亩) |
2.3 合同估算价:14264243.24元。 |
2.4 计划工期:243 天。 |
2.5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65.3159公顷,计划新增耕地(旱地)65.3159公顷。1.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摆惹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0.2684公顷(折合154.03亩)项目建设规模为10.2684公顷(折合154.03亩)。土地平整面积为10.2684公顷(折合154.03亩)。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4座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4座,沉沙池8座,新建8条拦截沟0.3mx0.3m总长1055米。改建2.5m宽机耕道3条,总长1560米新建1.0m宽生产道2条,总长445米。新建标志碑1座。2.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定理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9.1946公顷(折合137.92亩),项目建设规模为9.1946公顷(折合137.92亩)。土地平整面积为9.1946公顷(折合137.92亩)。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3座;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7座,沉沙池10座,新建10条拦截沟0.3m×0.3m总长894.75m。新建1.0m宽生产道9条,总长3163.71m。新建标志碑1座,新建标示牌10块。3.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光荣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10.1111公顷(折合151.67亩),项目建设规模为10.1111公顷(折合151.67亩)。土地平整面积为10.1111公顷(折合151.67亩)。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10座,沉沙池10座,新建9条拦截沟0.3m×0.3m总长756.02米。改建2.5m宽机耕道4条,总长904.22米;新建1.0m宽生产道1条,总长108.6米。新建标志碑1座,新建公示牌10块。4.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花山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8.1199公顷(折合121.80亩),项目建设规模为8.1199公顷(折合121.80亩)。土地平整面积为8.1199公顷(折合121.80亩)。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2座;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8座,沉沙池10座,新建9条拦截沟0.3m×0.3m总长1037米。改建2.5m宽机耕道1条,总长220米;新建1.0m宽生产道3条,总长535米。新建标志碑1座。5.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满贡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9.0483公顷(折合135.73亩),项目建设规模为9.0483公顷(折合135.73亩)。土地平整面积为9.0483公顷(折合135.73亩)。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3座;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8座,沉沙池12座,新建11条拦截沟0.3m×0.3m总长1160米。改建2.5m宽机耕道1条,总长245米;新建1.0m宽生产道14条,总长3293米。新建标志碑1座。6.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纳理村等4个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8.6044公顷(折合129.07亩),项目建设规模为8.6044公顷(折合129.07亩)。土地平整面积为8.6044公顷(折合129.07亩)。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3座;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6座,沉沙池9座,新建9条拦截沟0.3m×0.3m总长627米。新建1.0m宽生产道7条,总长2021米。新建标志碑1座,新建标示牌11块。7.惠水县2024年度(二期)断杉镇青山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项目区土地总面积为9.9692公顷(折合149.54亩),项目建设规模为9.9692公顷(折合149.54亩)。土地平整面积为9.9692公顷(折合149.54亩)。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12座,沉沙池12座,新建12条拦截沟0.3m×0.3m总长1029.74米。新建2.5m宽机耕道3条,总长668.27米;新建1.0m宽生产道4条,总长772.08米。新建标志碑1座。8.包含第一年种植管护(800元/亩),并达到指标入库标准。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相关补充的文件内容(如有)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所有的细目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相关补充的文件内容(如有),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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