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三江镇林科所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锦屏县发改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8-522628-04-01-45181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1栋住宅主体建筑和小区室外附属工程,规划用地总面积2321.64㎡(约为3.48亩),总建筑面积15628.83㎡(其中:计容面积13433.01㎡、不计容面积2195.82㎡),居住(户)套数100套,停车位35个。 |
2.3 合同估算价:40128900元。 |
2.4 计划工期:730 天。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三江镇林科所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设计: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勘察: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施工: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勘察设计可以是一个公司或设计和勘察各一个公司),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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