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石阡困牛山红军战斗遗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石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520623-04-01-107606批准建设,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 |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1117.32㎡,建筑占地面积200.0㎡,总建筑面积200.0㎡。其中:红军广场花岗岩铺装面积8650.32㎡,管理用房及公共厕所面积200.0㎡,入口牌坊16m*4m 一座,75.67米长×11.0高重力式挡土墙,护栏287.70米,绿化面积2267㎡,排水沟430.0米,红军铜像8×8×12米高1座,路灯40盏,智能化系统工程等。 |
2.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086.39万元。 |
2.4、计划工期:3个月。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含审查意见及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不包含审图费);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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