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投资〔2023〕222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BXH=2.0*1.8m 排水管1016米;新建DN600-DN1600排水管6122米;改造BXH=1.8*1. 0m 排水管1625米;改造DN600-DN1200排水管 4595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9 座、砖砌雨水口492座。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1.4总投资6419.94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5720.33万元。 |
2.2、招标范围:勘察:含初勘、详勘、钻探及资料编制、试验等内容、专项勘察设计(高边坡、深基坑等)。设计:(1)建设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分部工程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后期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等需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2)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设计的全部工作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设计部分全部相关内容。施工:满足功能需求的施工图范围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拟派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三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且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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