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或正在监理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证明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的扫描件为证明资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计0分。 |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或正在监理的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证明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的扫描件为证明资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计0分。 |
| 2 | 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09时30分 | 2026年07月30日 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