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图纸 | 图纸有误 | 以最新上传的施工图为准。 |
| 2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类似业绩 | 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已完工证明为准;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信息或已完工证明”上的“实际时间”为准; | 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证明材料要求: 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已完工证明为准;时间认定: 以“竣工验收信息或已完工证明”上的“实际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上述要求且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含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
| 3 |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主要管理人员: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4 |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造价负责人(造价员):造价负责人(造价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造价负责人(造价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5 |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
| 6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专职安全员 | 专职安全员2人. | 专职安全员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