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庄河核电气象站配套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CCZN-GC-GKXJ-24-0003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交货/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 供货范围:为了满足庄河核电项目相关报告的编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808-2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以及遵照我国有关核安全法规及其导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建设厂址气象铁塔和地面气象站,并进行为期一整年的现场气象观测及统计分析,为本项目提供当地气象条件和污染气象学方面的最新资料。
为保证气象铁塔顺利完成建设,需完成气象铁塔的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场址地质勘测、通电和场平工程等。
(1)完成庄河核电气象站地质勘测,要求地质勘测单位具备本工程拟建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能力;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出具勘探报告。
(2)完成庄河核电气象站场地平整,将建筑范围内的自然地面,通过人工或机械挖填、平整、改造,成为设计所需要的平面,以利现场平面布置和文明施工。
(3)根据施工电源和后续设备使用需求,需为庄河核电气象站接通一条380V供电线路,负责通电的供电方案报批、用电施工手续的办理,以及现场的施工等。
-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必须达到设计、发包人要求以及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于发布的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则按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与工程实体同步移交,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达到工程档案管理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发包人有权对于已经进场复验的材料进行再次复验。再次复验工作可由双方或第三方进行。如果复验发现质量问题,承包商必须予以纠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 人员要求
(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2)其余人员:为完成合同发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承包方应为项目配备足够数量且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人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方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2月08日 23时59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庄河核电气象站配套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 提交方式:网上电子报价和线下纸质报价,二者缺一不可。线下纸质报价应密封提交(可顺丰、EMS快递)。
- 提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海港大厦304室(收件人:张可新,18623481304)。
- 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1月 23日9 时 00分
- 未在线报名报价、逾期上传/提交,采购方有权拒收或者否决。
-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同报价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一致的;报价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电、辽宁核电黑名单或灰名单中。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商务负责人:张可新(Tel:18623481304 E-MAIL:zhangkx@cnnp.com.cn)
技术负责人:郝立民(Tel:155410819586 E-MAIL:haolm@cnnp.com.cn)
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