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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5-10     浏览:0    
核心提示: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距离布尔津县城公路里程约49km,距离阿勒泰市公路里程约89km,

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距离布尔津县城公路里程约49km,距离阿勒泰市公路里程约89km,距离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550km。沿G217国道、县道X851可至下水库坝址附近,下水库对外交通相对便利。

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电站上水库坝址位于阿吾肯沟右岸山顶山脊线东侧平缓台地,正常蓄水位1470.00m,相应库容828.8万m3;死水位为1450.00m,相应库容69万m3,调节库容759.8万m3,总库容831.8万m3。下水库布置于阿吾肯沟右岸山前缓坡地处,正常蓄水位878.00m,相应库容774.5万m3;死水位为841.00m,相应库容30万m3,调节库容744.5万m3,总库容776.6万m3

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包括上、下水库大坝、库盆防渗系统、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泄洪放空管等;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泵站、护坡、挡土墙等)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上、下水库挡水坝、库盆、输水系统、厂房等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补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对照《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第1部分:综合管理》(Q_CNNC GB 1.1-2021)、《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第9部分:工程项目管理》(Q_CNNC GB 1.9-2021),对公司安全生产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提供公司安全管理现状摸底调研、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答疑、自评辅导、自评整改验证、预评审等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调研:对照《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第1部分:综合管理》(Q_CNNC GB 1.1-2021)、《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第9部分:工程项目管理》(Q_CNNC GB 1.9-2021),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

(2)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和答疑: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宣贯、培训,至少组织培训4次。

(3)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完善:提供现场指导服务,组织专家队伍对照《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第1部分:综合管理》(Q_CNNC GB 1.1-2021)、《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第9部分:工程项目管理》(Q_CNNC GB 1.9-2021)中大业主项目管理要求,逐条逐项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对应梳理工作,对梳理出存在问题的所有制度文件进行修订整改。

(4)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指导:提供现场指导服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建设进行指导。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答疑: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期间提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疑问进行现场、电话或函件解答,协助公司及时解决问题,并给出合理建议。

(6)自评辅导:在自评过程中对公司提出的疑问进行现场、电话或函件进行跟进,协助公司及时解决问题,并给出合理的建议。

(7)自评整改验证及预评审:自评整改后对自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证,并组织预评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认证止。计划达标时间2025年,具体根据中核集团评审时间安排为准。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采购单位采购要求并通过验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的能力,具有中核集团认可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咨询服务资质。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项目。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平台自动排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3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并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5.2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30分。

5.3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4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的开启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开启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 其他说明

8.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湖路15号

联系人:吴定兵、龚斌

电话:0906-651297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边伟、卢晓娜

电话:17610455677、13699197204

电子邮件:chinabrr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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