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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2024-2026)采购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4     浏览:0    
核心提示:2.1采购编号:QTN24T24B0JF0022/00-ZZ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2024-2026)采购2.3项目概

2.1采购编号:QTN24T24B0JF0022/00-ZZ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2024-2026)采购

2.3项目概况: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需聘请外部法律咨询机构,开展日常法律事务咨询、为相关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2.4采购范围:

1常年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为甲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甲方项目投资、对外合作、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甲方各类法律问题咨询并提出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提供法律合规培训和宣传,协助甲方处理可能发生的投诉、索赔和争议及编制起诉书,为甲方员工提供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等。

2针对甲方的重大专项(不限于基建类建议书、咨询类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5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96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3.采购文件发布

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保密承诺函、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因项目市场竞争充分,潜在供应商较多,为节省评审时间,提高评审效率,仅审核通过前五家供应商(不含被系统自动剔除的)的报名。未能通过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发售时间:20240604日下午15:002024060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内按规定要求完成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纸质版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96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20240612日上午900

报价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报价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2)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在郑州市设有常设机构。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为入选《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单位,且执业律师50人以上。(供应商自行提供执业律师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例如提供律师证或单位职工社保缴费等可证明执业律师50人以上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指202111日至今,下同)具有一项企业常年法律服务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能够清晰显示发包人、服务类型、服务时间等要素)。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受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没有受过刑事调查或被采取刑事司法强制措施;无违法犯罪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主办律师要求:拟派主办律师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满十年及以上,且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企业常年法律服务业绩。(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其他要求:若供应商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收到发包结果通知书中需由我司进行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评价不合格则签约资格无效;在评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在我司发出通知后20日内未按要求提供评价资料,我司有权取消供应商签约资格。

5.2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硬件特征码相同、MAC地址相同、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联系人相同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平台会对出现异常的供应商直接剔除。

5.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见报价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0371-63316113

邮 箱: chengzh@cnpe.cc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40604

 

c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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