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核混凝土西安分公司2024-2026年混凝土生产用膨胀剂采购
询价编号:CNEC11011001000-CLXJ-24-00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询价范围:西安区域各混凝土生产基地2024-2026年混凝土生产用膨胀剂3000吨。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本标的物的规格型号为系统自带,不代表采购人的任何目标指向,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内部规格型号编制投标文件。
交货地点: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生产基地场内,具体地址:
(1)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道熊家湾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北站;
(2)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留公一村东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南站;
(3)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办至王村北组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临潼站;
(4)咸阳市秦都区南上召胸科医院高干渠西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厂;
(5)西安市鄠邑区大王镇大王东村南区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西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行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询价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生产商和代理商的相关文件);
(2)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询价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在参加中核集团采购活动近三(2021/2022/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5)投标人必须满足一般纳税人资格。
具体资格以询价文件资格审查表要求为准。
4.投标报名
4.1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06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线上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4.3首次投标的单位须先完成供方注册,注册时按系统提示步骤完成所有供方信息的填报,遇到特殊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时请及时联系平台服务进行详细咨询,具体联系电话:021-61592300。
5.询价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询价文件将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3日,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下载领取。
5.2投标报名期间,投标人须以电汇的方式递交 200 元人民币的采购文件费并上传汇款凭证至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汇款必须是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不接受以个人账户汇款和现金。售后不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以电汇的方式递交 3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上传汇款凭证至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汇款必须是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不接受以个人账户汇款和现金),且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3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书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如遇字数限制、可适当缩减采购项目名称)。
5.4投标文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提交,提交附件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编辑版格式。
6.投标截止及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11:00时,地点: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开标方式: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本次采购系公开询价,开标将在线上进行,采购人不组织线下开标。
6.2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未按期按规定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不成功,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它
7.1本公告发布媒体为: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7.2是否参与投标基于投标人自愿,参与投标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根据采购人采购程序相关要求,会开展针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合格供应商评价,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满足该项工作的要求。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17392584768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商务广场C座16楼
开户行名称: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庆支行
账号:6100 1905 5000 5000 2194
电子邮箱:man91101@outlook.com
邮编:710016
9.附件:采购技术规格书
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5日
附件:膨胀剂采购技术规格书
1总则
1.1本技术规格书针对中核混凝土西安分公司混凝土膨胀剂的采购,提出了产品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质量保证、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1.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成熟、可靠的产品及服务。
1.3卖方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包装、标识、运输、检验、供应、文件资料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卖方对所提供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买方在技术文件上的签字并不解除对卖方的责任。
1.4本技术规格书未明确事宜,卖方应在生产、供应过程中充分尊重买方意见,在现有国内技术水平能够达到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引用文件
GB/T 23439-2017 《混凝土膨胀剂》
GB/T 176-2017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7671-202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3技术要求
混凝土膨胀剂(粉体)必须符合《混凝土膨胀剂》(GB/T 23439-2017)标准中Ⅰ型或II型的要求外,其技术指标还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当引用文件与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本采购技术规格书为准。
表1混凝土膨胀剂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试验方法 | |||||
I型 | II型 | ||||||
化学成分 | 氧化镁% | ≤5.0 | GB/T 176-2017 | ||||
总碱含量% | ≤0.75 | ||||||
氯离子含量% | ≤0.2 | ||||||
物理性能 | 细度 | 比表面积m2/kg | ≥200 | GB/T8074-2008 | |||
1.18mm筛筛余% | ≤0.5 | GB/T 1345-2005 | |||||
凝结时间min | 初凝 | ≥45 | GB/T 1346-2011 | ||||
终凝 | ≤600 | ||||||
限制膨胀率% | 水中 | 7d | ≥0.035 | ≥0.050 | GB/T 23439-2017 | ||
空气中 | 21d | ≥-0.015 | ≥-0.010 | ||||
抗压强度(MPa) | 7d | ≥22.5 | GB/T 17671-2021 | ||||
28d | ≥42.5 | ||||||
注:表中未涉及的技术指标及验收要求参照GB/T 23439执行
4质量保证
4.1卖方宜通过ISO9001或GB/T 19001体系认证,根据GB/T 19001标准建立针对核工程项目物项合同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制定完整配套的管理程序和工作(作业)程序;生产或作业过程、检验、测量与试验应保持详尽的质量保证记录,确保产品质量满足采购技术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2 卖方应通过买方的供方评价,进入合格供方名单。在供方评价阶段应提供以下资料:卖方资质资信文件、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质保体系、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品管理、相关业绩等证明文件。
4.3 卖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采购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有关的检验标准,以及相应的质量证明、检测记录等。
4.4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交涉及产品质量相关的质量策划文件(如质量手册、工艺文件、检查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当买方发现卖方提交的质量相关文件可能导致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相应文件做出修改或澄清。买方有权将卖方提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文件复印并分发给买方业主、总包方代表等使用。
4.5 买方有权进入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活动场所及设施,按ISO9001标准或相关规定以及生产厂家的管理、生产的名号程序,进行质保监查和查阅相关记录。产品生产应按卖方提出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实施。
4.6 买方有权在产品生产厂家提交的质量计划上设定买方控制点,要求生产厂家按指定的控制点提前通知买方。对于见证点(W)买方的行动并不限制生产厂家工作的持续进行。而对于停工待检点(H),只有得到买方的许可,才能超越停工待检点继续工作。
5检验
5.1出厂检验要求
5.1.1混凝土膨胀剂按同类型编号和取样,混凝土膨胀剂出厂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日产量超过200t时,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以日产量为一编号。
5.1.2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封存样,由卖方密封保存180天。
5.1.3混凝土膨胀剂在出厂时,生产厂家应提供证明文件,并且检测结果是符合技术规格书或国家标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细度
(2)凝结时间
(3)水中7d的限制膨胀率
(4)7d抗压强度
5.1.4 形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项目结果符合要求,可判定出厂检验合格。
5.1.5 卖方应在产品发出之日起12d内寄发除28d抗压强度检验结果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内补报28d强度检验结果。
5.2进场验收要求
5.2.1 进厂复验批次划分要求为:以连续供应同种类、同等级、同编号混凝土膨胀剂,不超过200t为一批次,不足200t的亦为一批次。
5.2.2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封存样,由买方密封保存180天。
5.2.3每批混凝土膨胀剂到货后,买方将与卖方共同进行验收。由买方和卖方代表共同见证进行进厂复验取样,送买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买方复验检测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5.2.4在双方确认产品型号和数量准确无误后,卖方将质量证明文件交予买方,买方授权代表与卖方现场代表共同签署“验货证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发现所交货物与交货单不符,买方有权拒收。
5.2.5若经复检,发现卖方交付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技术要求时,买方应在交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对复验结果有异议的,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复检结果为准。
5.2.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场:不合格品、技术文件不全(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包装不符、数量不足、产品受潮变质或超过使用有效期。
5.2.7进厂复验的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细度
(2)凝结时间
(3)水中7d的限制膨胀率
(4)7d抗压强度
5.3型式检验
5.3.1混凝土膨胀剂型式检验项目为采购技术要求中表1中规定所有检测项目。
5.3.2当所采购的混凝土膨胀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其进行型式检验。
(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
(2)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3)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4)产品长期停产后超过90d,恢复生产时;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包装、标识、运输与存储
6.1混凝土膨胀剂的验收数量以买方过磅为准。
6.2混凝土膨胀剂的包装、标识、运输、存储应符合GB/T 23439-2017中的规定。
7文件提交
(1)型式检验报告首次采购时提交,以后每半年提交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应包含产品名称、商标、标记、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及严防受潮等字样信息),每批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