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中国核电运行技术创新研究与保障基地(中核武汉总部)项目(一期)标识标牌服务分包询价采购
- 项目编号:22EC-FW-GKXJ-24-1094
- 服务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90天,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标识标牌方案报送至建设单位,并同步提交标识标牌的样品,方案和样品确认后20天内生产完毕,安装时间不超过10日(含灯光调试)。自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并满足总包各节点工期进度要求。如没有书面开工通知的,自乙方实际进场之日起计算。如因项目发包人变更工期的,本合同项下合同工期约定,应与项目实际总工期要求保持一致。
- 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高新大道以南,科技三路以北。
- 服务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所包含的标识标牌工程所应施工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室外部分: 宣传栏、企业LOGO、精神堡垒1、总平图、栋号牌、停车场标识牌、交通标识牌、园区指示牌、楼栋名牌、道路命名牌以及清单中所罗列内容等;(2) 1#、2#厂房、3#倒班宿舍室内部分: 前台字、楼层索引牌、消防疏散示意图、科室牌、宿舍编号牌、禁止吸烟、玻璃门防撞条、男女卫生间、男卫女卫、移动提示牌、风井图形牌、严禁攀爬,排烟井图形牌、排烟风机房图形牌、1#楼梯前室加压送风机房、1#楼梯2#楼梯标识以及清单中所罗列内容等全部服务分包工作范围,包括深化设计、打样、制作、运输、安装、工完场清、调试、户外标识报规审批等全部工作。以上作业范围及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如有任何明确性的文件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任务,分包方需无条件接受,乙方不得因以上工作量的调整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
- 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包装产品,在制造工艺上无缺陷并保证合同产品能够达到厂商所承诺的效果;2、乙方承诺满足产品功能的需求,并按要求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报建设单位审核,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指导及现场设备灯光的调试工作。3、乙方负责户外标识报规审批等全部工作及费用,保证项目顺利通过相关验收。所有用于本项目工程的材料除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外,还必须达到相关建筑材料、建筑行业的规范要求。并符合发包人与甲方之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本合同分包工程部分的质量约定以及甲方公司关于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
- 标 包: /
- 材料品牌选用范围:分包方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分包工程。未经发包方批准.分包方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若分包方擅自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因此产生的费用、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若造成发包方损失,由分包方赔偿,经发包方批准,分包方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
- 其他说明:人员进场之前必须提供体检报告,费用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章)。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应答。
(1)非法人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等;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应答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应答人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05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7:00 止
4.2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3)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200.00 元,汇入第七条中指定账号,我公司开具费用收据,售后不退。(注意:只接受电子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出账号必须为应答单位的单位账号,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的汇出账号)。
4.4 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直属-中核武汉创新基地项目标识标牌工程工本费”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上传到电子采购平台,并同时指派专人送至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中核时代广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6楼,段女士:027-84556567 。
5.3 注意事项
(1)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请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应答文件递交页面。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开 户 行:汉口银行汉正街支行
账 号:072011000429100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027-84556713
联 系 人: 段女士 联系电话: 027-84556567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