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金七门核电一期工程临时消防站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CZEC-GC-GKXJ-24-0139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施工,质保期36个月
- 交货/服务地点: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
- 供货范围:为保障金七门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安装、调试期间的消防安全,坚持核电厂灭火“立足自我、确保安全”的原则,应及时启动金七门核电一期工程专职消防队的临时消防站建设工作。临时消防站应在项目 FCD 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临时消防站选址应为核电基地内适中位置或核电基地附近靠近主干道、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位置,并确保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任意边缘,同时满足金七门核电一期工程专职消防队日常办公、训练、生活的需要。
-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承承包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并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
专项资格条件: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02日 23时59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金七门核电一期工程临时消防站建设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18-12室
邮编:315700
商务联系人:黎坤
电话:0574-65031226(工作时间)
13484173937
邮箱:lkun@cnnp.com.cn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