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海原振发(一期)光伏区道路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HZGF-GC-GKXJ-24-0006
- 交货/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开始施工,施工工期为20天
- 交货/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乡
- 供货范围:海原振发(一期)光伏区道路改造约12000米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询价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复询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复询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经营资质等方面应具备全面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专业人员资历证明;
(三)复询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备相关施工经营范围;
(四)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工程不允许转让、分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14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海原振发(一期)光伏区道路改造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1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纸制复询文件一正两副按询价邀请函中的地址寄给询价人。纸制复询文件与通过采购平台上传的复询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平台上传的文件为主。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发包人: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乡
复询文件邮寄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村(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955-3956273
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