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与采购范围3.响应人资格要求4.采购文件的获取......................................................................25.响应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适用于公开询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Kr-85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04C-WZ-GKXJ-24-1515),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Kr-85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2.3交货时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到货。
2.4采购范围:Kr-85/9000-10000Bq 1L钢瓶装,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响应人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证件许可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物项。
3.2财务要求:
/
3.3信誉要求:
/
3.4业绩要求:
/
3.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6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与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以上内容不明确的,评审小组可现场对响应人发出澄清,根据澄清回答内容判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Kr-85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参与报名。
4.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8日21时00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报价及上传盖章签字版的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另将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后邮寄至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区青年公寓A座214室。
5.2响应文件要求:请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电子版与纸质版应保持一致。
5.3地点: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电子版)、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区青年公寓A座214室(纸质版)。
5.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 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2024年08月19日08时10分)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纸质版响应文件线上投标后寄出即可;评审以(■电子版/□纸质版)为准。
5.5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在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5.6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评审时间和地点
6.1评审时间: 2024年08月19日08时10分。
6.2评审地点:嘉峪关市青年公寓A座。
7.采购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采购文件属采购单位所有,向响应人提供采购文件只是为了使响应人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采购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响应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采购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响应人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采购流程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单位从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人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9.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矿区
邮 编:735212
联系人:曹工
电 话: 13993771546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单位 | 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矿区 联系人:曹工 电话:13993771546 传真: / 电子邮件: / |
1.1.3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Kr-85采购项目 |
1.1.4 | 交货地点 | 甘肃矿区,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
1.1.5 | 项目投资估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增压罐中Kr-85,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
★1.3.2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到货。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规格书中(若有)的标准。 |
★1.4.1 | 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见第一章“3.1响应人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见第一章“3.3响应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见第一章“3.2响应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见第一章“3.4响应人资格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见第一章“3.5响应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见第一章“3.6响应人资格要求” 此处必填(与第一章“3.响应人资格要求”内容保持一致)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0)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其他情形:被采购单位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清单且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执行中); (14)附件一:否决条件”中任一条款;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 踏勘地点: /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最高项数: /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合同模板、技术附件等 |
2.2.1 | 响应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时间:报价截止日期前3天。 |
形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澄清函需加盖响应人公章。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2.2.3 | 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及形式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形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回函确认,若未回函,响应人也将被视为收到该澄清。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
2.3.2 | 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及形式 |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形式: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回函确认,若未回函,响应人也将被视为收到该修改文件。 |
3.1.1 | 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报价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中“5.4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条款要求 |
★3.2.5 | 最高限价 | ■无 □有, 最高限价:/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否决处理。 其他要求:/ |
3.2.6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1)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所报价格为到货落地价,含13%增值税; (2)投标报价如依据评审办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后投标报价与开标时投标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中标后,按照修正后价格确定中标价。 |
3.3.1 | 报价有效期 | 90天,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
★3.4 | 报价保证金 | 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收款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6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 |
3.6.6 | 响应文件份数 |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盖章签字版的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签字盖章的正本壹份。 |
3.6.7 | 分册装订要求 | 不可拆页。 |
★3.7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构成: 3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需求单位选派/推荐。 |
4.3.2 | 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评审小组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最终确认1名成交人。 |
4.3.2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5.4.4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 提交时间: / 其他要求: / |
6.1(1) | 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 报名截止日期前。 |
6.1(3) | 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 |
/ |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报价 | □否 ■是,具体要求: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报价并上传盖章签字版的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 |
/ | 其他要求 | 1.在采购实施的过程中,因供应商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及以上的,被公司依照《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即使采购结果已经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也将取消合同的继续签订。 2.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对黑名单供应商关联关系进行排查,防止黑名单供应商以掩护身份参与公司采购活动,一旦发现经核实后,按《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指南》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
注:(1)本附表中带★的要求为关键性条款。 (2)本附表内的■代表选中项,□代表未选中项。 (3)响应文件应当对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 |
敬请响应人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尤其注意采购文件中加粗字体部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其进行采购。
1.1.2采购单位: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交货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投资估算: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
1.3.1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1。
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10)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附件一:否决条件”中任一条款;
(14)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3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如需)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0分包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限、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应当对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
1.11.2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偏差
1.12.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响应文件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响应文件超出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2.2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响应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价采购公告(或询价采购邀请书);
(2)响应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2.2.3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单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单位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2.3.2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单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响应人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5)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其他资料。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截止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2.2响应人应按询价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报价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应答函中报价应为含税价,报价中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2.2.4(3)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响应人进行价格评审。无论以何种价格进行评审,采购单位最终将按照含税价格与成交供应商签约。
3.2.3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4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5采购单位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报价有效期
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在报价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报价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报价保证金
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响应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报价的,其报价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3.4.3采购单位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人和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对响应人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
3.6.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所有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 除联合体协议外,响应文件需要签字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6.4 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6.5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3.6.6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响应人应根据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纸质版)正本文件为准。
3.6.7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7.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3.7.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评审
4.1评审小组
4.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推选或由采购单位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4.1.4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单位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4.1.5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3评审
4.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原则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4.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3.3(1)采用公开方式的(包括第二次询价改为公开方式),有效应答供应商满3家方可开标。如应答不足3家,采购单位可以:
(a)分析原因并调整优化采购文件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b)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变更采购方式;
(c)在第二次询价应答仍不足三家,在两家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的前提下,直接评审。
4.3.3(2)采用邀请方式的,有效应答供应商满3家方可开标。如应答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单位可以:
(a)分析原因并调整优化采购文件(包括调整邀请范围)后,重新发出采购邀请书,也可选择改为公开询价方式;
(b)第二次邀请询价的应答供应商仍不足3家,可选择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变更采购方式;
(c)第二次邀请询价的应答供应商仍不足3家,在二家应答供应商仍然具备竞争性的前提下,可选择直接进行评审。
5.合同授予
5.1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单位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供应商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5.2定审
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5.3成交供应商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5.4签订合同
5.4.1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5.4.3确定为联合体成交供应商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成交供应商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4.4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
6.异议
6.1提出异议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价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或认为采购活动有违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
(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方式提出;
(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开启会议现场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响应人提出异议应递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2异议处理
采购单位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单位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
采购单位不得泄露采购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7.5投诉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报价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标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6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人名称 | 响应人名称与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资质要求(即采购公告3.1条)中规定必须提供的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报价函: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的关键页面必须签字和(或)盖章,具体格式如下: 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报价函签字盖章”要求; 3.营业执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资质要求(即采购公告3.1条)中规定必须提供的资质证书:响应人加盖公章; 4.廉洁承诺书: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报价一览表、详细供货一览表(如需)、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如需):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联合体响应人(如有) | / |
备选方案 | 1.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响应人不得提交备选方案; 2.响应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方案,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资质证书内容符合要求,属于有效文件(在有效期内)并经响应人加盖公章 |
财务要求 | / |
业绩要求 | / |
信誉要求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响应人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报价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报价内容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供货日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响应人提出的供货日期应当满足或优于采购单位供货日期要求。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否决其响应资格。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报价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响应文件应当对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 |
报价产品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物项以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甲方需求备注为准。如响应文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评审小组可要求响应人补充提供。 |
分包 | 如项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中不得提出分包计划。 如项目允许分包,响应文件分包计划应当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及分包人资质要求。 |
偏差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12项规定 |
1.评审原则
1.1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响应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1.2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3评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1.4评审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议。
1.5评审将依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
1.6对响应文件的评审采取最低报价法。
最低报价法: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采购人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整单报价最低者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报价结果明显偏离市场价格,采购人可拒绝所有应答,重新进行询价,如遇某项计划参数有误/某项报价差距过大等情况,采购人在评审报告如实说明情况后可将该项剔出清单,其余各项按照整单最低价授标。
1.7从开启响应文件直至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前,评审人员不得向响应人或与该采购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8响应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9响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授标工作。
1.10响应人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审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报价资格。
1.11响应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报价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采购设备的长远售后服务。
2.评审方法
2.1采购单位组建评审小组;
2.2评审小组对提交的所有报价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响应人条件和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及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取消响应人的报价及响应资格,并做好记录在询价总结报告中予以说明;
2.3评审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技术文件要求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依据本章1.6中的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2.4采购单位收到评审小组的评审报告后,按评审小组的评审报告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评审程序
4.1初步评审程序
4.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响应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4.1.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4.1.3 评审小组经过对响应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响应人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1.4 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1)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否决条件(附件一)中规定的所有情形。
4.1.5 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响应人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人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1.6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竞价并否决其报价。
4.2 响应文件的澄清
4.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3评审小组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4.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响应人排序。响应人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响应人优先顺序。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未进行如实响应的,评审过程中,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对该响应人做出不利评价。
4.4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4.4.1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响应人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响应人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2 汇总
评审小组对每个响应人的评分总分进行汇总,计算每个响应人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响应人最终得分。
4.4.3 排序
评审小组对响应人总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响应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响应人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响应人优先顺序。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未进行如实应答的,评审过程中,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对该响应人做出不利评价。
4.5 评审结果
4.5.1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5.2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响应人排列的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数量见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达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要求的,评审小组可以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按响应人排列的顺序作为成交候选人向采购单位推荐。
附件一:否决条件
否决条件
- 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响应文件拒收和否决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 响应文件拒收情形
2.1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平台和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的,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予以拒收。
2.2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 否决条件
响应人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1 有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响应,否则,将作为否决处理。
3.3 偏差: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正文“1.12 偏差”。如响应人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超出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将作为否决处理。
3.4 响应文件应当对技术评分中列为关键性指标的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应答,否则,将作为否决处理。
3.5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2.5最高限价”。如响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否决处理。
3.6 有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3.7 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8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审小组认定响应人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3.9 当响应人响应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0 响应人未按第二章“响应人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谈判会议的。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评审后作否决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3)报价函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响应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响应人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响应文件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6)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7)采购文件规定可以否决的其他情形。
3.12 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13 响应人接受联合体报价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3.1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
3.15 组成联合体的响应人未提交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3.16 干扰评审小组工作的。
3.17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否决投标,是指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具有本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投标文件不再予以进一步评审,投标人失去中标资格的决定。(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五十一条 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