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源项冲击试验外委项目
- 项目编号:HDGC-FW-GKJT-24-1660
- 交货/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T0起至T0+5个月止,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完成各类冲击试验件的数量、尺寸参数及安装说明;
(2)合同签订后0.5个月内乙方完成工作大纲、试验大纲、质量计划、试验方案编制,并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由乙方组织完成上述文件的评审;
(3)合同签订后2.5个月内甲方完成试验件的交付;
(4)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乙方完成源项冲击试验;
(5)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乙方完成源项冲击试验报告编制并组织完成报告的评审;
若采购公告中服务期与任务书中进度要求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中服务期为准。
- 服务地点:北京和乙方所在地
- 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具体以《源项冲击试验外委任务书》(版次:A)为准):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展源项材料冲击试验研究工作,包括制定冲击试验方案、实施破口冲击试验、试验结果总结等。试验件进行冲击试验前应进行预老化。试验件的预老化不在本外委任务范围内。乙方应结合冲击试验结果给出源项材料的破坏压力、所对应实际工程中的rZOI及碎片尺寸、形态分布特性等;参加由甲方组织开展的滤网源项分析相关的审评对话会,在核安全审评中针对冲击试验相关内容提供技术支持。
甲方应提供试验研究所必要的输入,包括破口条件、冲击源项材料范围同时提供必要的源项材料试验件。
-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通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试验台架)、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2. 专项条件
2.1资质要求:无。
2.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高温高压试验、高温高压冲击试验及相关研究),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及与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相关页)。
2.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4. 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5. 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源项冲击试验外委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1项即可)、保密承诺函 。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
4、本项目有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6.4.9条。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联系人:杨占兴
电话:15011229608
传真:/
电子邮件:yangzxa@cnpe.cc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 (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