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新华米东30万kW/120万kWh独立储能项目前期咨询-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4-0435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控制效果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
-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 供货范围: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评价报告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控制效果报告编制、报告专家评审等。
- 质量要求:
1)专题报告编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根据招标专题报告种类及项目类型,合理选择适用标准规范,编制内容、深度、编制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并确保报告能够通过评审。
2)投标人根据专题报告编制需求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收资等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充分,专题报告应在调查和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光伏发电项目的特点及可能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编写,报告需具有针对性、真实性。
3)专题报告编制文字应简洁、准确,文本应规范、相互连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计量单位应标准化、数据真实可信,资料应翔实、应强化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尽可能采用有助于理解的图标和照片,资料引用表述清晰,利于阅读和审查,图表信息应满足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的要求。
4)专题报告分析内容应体现工程特点,主要问题应阐述清楚,影响预测方法应科学、预测结果应可信。
5)专题报告涉及特殊评价方法,应列出评价方法,并做简单介绍,阐述选定此方法原因。
6)专题报告涉及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要求的,提出定性与定量防治目标,专题报告中的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分析、危害程度预测、采取的对策措施,应合理且切实可行。
7)结合项目及具体报告类型,报告结论应说明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结论;说明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风险等级,主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应急预案及建议。
8)相关专题报告的内容,须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所要求的主要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告编制单位需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告编制单位需具备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业务范围涵盖电力行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应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5)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应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硬件特征码或 MAC地址异常一致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12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华米东30万kW/120万kWh独立储能项目前期咨询-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邮编:
联系人:曲嘉琪
电话:17390942089
传真:
电子邮件: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