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宣传策划推广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4-0518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 交货/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 供货范围:协助开展外部宣发渠道投放、融媒体采访报道、当地外宣平台报道等其他事宜
- 质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法律地位;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遵守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要时,应具备与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相适应的资质。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26日 15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宣传策划推广服务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5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
邮编:
联系人:曲嘉琪
电话:09913931117
传真:
电子邮件: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