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三河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三河电厂2021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三河电厂全厂装机容量为1300MW。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35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凝汽式机组,一期工程于1996年11月开工,#1机组1999年12月投产,#2机组2000年4月投产。一期工程于2009年底完成打孔抽汽供热改造,对外供热520MW。三河电厂二期工程扩建2×300MW机组为热电联产工程,机组选型为国产抽汽供热式机组。二期工程于2006年3月1日开工,二期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8月及11月投产,对外供热1086MW。 三河发电公司四台机组脱硝使用液氨约900吨,本次招标为四台机组的一年的用量。
交货期:接到电话通知后2天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①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含液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和买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提供该生产商的包括危险化学品(含液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提供相应许可证及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国五及以上标准)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2个液氨供货业绩(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供货范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