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7-TL-0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8号炉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布袋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8号炉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布袋改造采购,预估招标范围为滤袋11900条,笼骨11900套,旋转喷吹臂12套,喷吹膜片12套,布袋等设备拆除安装调试包含清灰、荧光粉查漏试验及预涂灰,拆除后设备拆分、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7-TL-0501 | 8号炉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布袋改造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 8号炉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布袋改造(滤袋11900条,笼骨11900套,旋转喷吹臂12套,喷吹膜片12套,清灰、拆除、安装、调试以及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等。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8号炉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布袋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2台套及以上半干法脱硫超低排放机组的除尘布袋使用业绩,业绩需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提供项目正式合同(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提供项目单位出具的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有效证明(需加盖有效印章,有效印章限指企业公章或生技部门章)。
6.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投标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已在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发布过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已经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投标,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免收处理(但不包括第一次公告弃权或不上传投标文件的单位)。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时间:2021-12-31 08:40到2022-01-0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31 08:40到2022-0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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