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JL-033)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攀枝花东区银 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攀枝花华电电力开发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光伏总装机容量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建设服务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攀枝花东区银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为一个标,主要监理范围包括攀枝花华电电力开发 攀枝花东区银江50MW光伏项目工程。详见招标范围说明。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JL-03301 攀枝花东区银 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攀枝花华电电力开发 攀枝花东区银江50MW 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攀枝花东区银 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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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