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5/16-QT-05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包头发电 包头公司粉煤灰处置拉运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包头公司粉煤灰处置拉运项目(CHDTDZ045/16-QT-05401):包头公司2024年-2025年度粉煤灰处置拉运,暂估55万吨。(其中:每年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期间产粉煤灰暂按30万吨,1月、2月、3月、11月、12月期间产粉煤灰暂按25万吨计。2024年10月6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公司粉煤灰处置拉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明或提供储存场地租赁或合作合同证明资料。储存场地需提供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环保备案证明材料及相关批复(全封闭固废储存场地无需提供相关环保材料,但需提供该储存场地用途为固废储存的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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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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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