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直流系统、蓄电池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直流系统、蓄电池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位于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一期工程安装2×600MW级超临界抽凝供热机组,于2011年1月投产发电,由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二期工程安装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于2015年4月投产发电,由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本期工程扩建1×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由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和运营管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配套的直流系统、蓄电池组设备,它包括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主厂房110V直流系统、升压站110V直流系统、主厂房220V蓄电池组、主厂房110V蓄电池组、升压站110V蓄电池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技术部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3交货地点: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三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上)。
2.1.4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自合同生效日起8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最终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承诺交货进度必须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直流系统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合同供货内容须同时包含总容量不低于2500Ah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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