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营口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沈阳、营口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
2.2 规模: 根据甲方提供沈阳市、营口市的工商业屋顶范围,结合现场实际接入和消纳情况编制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接入系统可研报告,并取得接入系统批复意见。
2.3 标段划分: 沈阳、营口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标段包1
2.4 地点: 辽宁省 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盖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5 服务期: 原则上甲方通知开展工作后10天内,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和接入系统可研报告;在接入系统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1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甲方或审查方对报告提出修改,应在3日内完成修改。直至乙方出具的接入系统可研报告(如需)取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工程勘察(不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近三年(2019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12) 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0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3月10日 17时00分止。
刘 静:1368155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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