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厂外再生水系统(一期厂外再生水改造)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于2018年建成投产,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扩大单元制再循环供水系统,主水源采用宿州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再生水,并自宿州城南污水处理厂敷设一根DN700管道至电厂一期厂址北侧,管线总长约14.5km。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规划建设1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带自然通风高位收水冷却塔的再循环供水系统,工程生产用水主水源采用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再生水,同时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互为备用,并计划自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起始,敷设1根DN800管道至厂区,管线总长约14.5km。
招标范围: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厂外再生水系统(一期厂外再生水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一期补给水管线改造及本期厂址区域补给水管线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踏勘、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验收、运行调试、土地征租、协调(工程设置协调费(包干不调),用于该工程施工相关区域的土地临时或长期征/租、青苗赔偿、村镇联络、道路协调、附着物补偿、临时应急施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工作。项目验收前承包人需将土地征/租地协议无条件转交项目业主单位)等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一个管道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管径不小于DN700管道长度须不小于2km(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完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5、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 7月12日17时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日17时(请投标人在此段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购买将不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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