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ZA厂房厂用气体存储及分配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0574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ZA厂房厂用气体存储及分配系统设备采购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2.4 招标范围
ZA厂房厂用气体存储及分配系统设备 设备数量:1台真空绝热低温液氮贮罐;1台空浴式液氮汽化器2台高纯氮气膜片式压缩机;3台高压氮气贮罐;2台氮气缓冲罐;1台低压氮气减压站;1台中压氮气减压站1台备用低压氮气减压站;2台真空绝热低温二氧化碳贮罐;2台电加热水浴式汽化器;2台二氧化碳减压站。2.5 交货地点
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
最后交货2023年8月30日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 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出口许可承诺函。(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11-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4 不接受联合体及贸易公司以及代理公司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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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