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系新建工程,规划容量为4×1000MW燃煤间接空冷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厂址位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东南部,距上海庙镇区10km,距三新铁路上海庙火车站1.5km。厂址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西侧,地貌类型属高平原,地貌为风积砂地,地势平坦,较开阔,地形起伏不大,地面标高在1290~1276m之间。
本工程燃煤部分采用铁路运输进厂,部分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厂内设2台单车翻车机作为铁路来煤的接卸设施,折返式布置;贮煤设施设计为2座封闭式斗轮堆取料机条形煤场,对头布置,总贮煤量满足本期2台锅炉在BMCR工况下燃用10天。每座煤场内布置1台斗轮堆取料机;厂内设置一级筛分破碎设施,筛分设备选用滚轴筛,出力为1750t/h,破碎设备选用环锤式碎煤机,出力为1000t/h;除煤仓间皮带层带式输送机三路布置,厂外来煤带式输送机单路布置,其它均为双路布置,一路运行,一路备用,并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全部带式输送机规格均为带宽B=1400mm,带速V=2.8m/s,出力Q=1750t/h;本工程运煤系统设有除铁、采样、称重、除尘、水力清扫及排水等相关辅助设施,并设有数字化燃料管控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2项业绩(含管控平台、全自动采样系统、全自动制样系统、气动输送系统、智能存查样系统),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及系统与硬件已成功投运满一年时间的业主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22日9:00起至2022年2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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