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新泰市
1. 招标条件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新泰市新汶
2.2 规模: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2台48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销售合同期内生产的粉煤灰,预估量为14万吨。
2.3 服务期: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2台48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销售合同期内生产的粉煤灰,预估量为14万吨。粉煤灰质量是受发电量、煤质等影响,招标人不保证粉煤灰的任何物理化学指标,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投标人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销售粉煤灰存储场所,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拥有或租用粉煤灰存储场所,投标人须提供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或提供与水泥厂的合作协议及水泥厂的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2月23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3月02日 17时00分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