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14采区井下矿用隔爆型LED巷道灯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矿用隔爆型LED巷道灯DGS45/127L(A) 800盏,额定电压:AC 50Hz 127V (80~250V宽电压范围) ,额定功率45W, 照度>180Lx(3米处测试),灯源寿命10万小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煤矿用LED巷道灯),不少于3项(对应标包),需提供相应证明(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及与此合同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投标人在近5年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4、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能力、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相应的经营管理资格和能力。
5、必须提供相应型号矿用隔爆型LED巷道灯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
6、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企业同时投标的情形。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列入公司负面清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3-11 09:00——2022-03-17 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