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六批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被列入2022-2023年度开展安健环管理
体系第二方评估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 。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项目单位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 股 67 .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股 32 .06%的大型国有企业,是自 治区党委、政府参照正厅级管理的中央驻疆企业,本部设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公司在全疆 14 个地州 均有布局,在宁夏、甘肃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在全国 15 个省区有项目落地 。主要从事火电、水电、风 电、光伏发电,供热服务,煤炭、盐化工、化工设计及相关上下游产业 。生产经营单位 15 家 。其中, 综合智慧能源板块:4 家企业 。五彩湾发电公司 、 四棵树煤炭公司 、化工设计院 、盐湖制盐公司;水 电新能源板块:11 家企业 。分别为哈密能源公司、塔城分公司、吐鲁番公司、木垒风电公司、阿克苏 公司 、达坂城风电公司 、丝路坤元公司 、陇西新能源公司 、丝路乾元公司 、库克苏水电公司 、和田公 司 。 (以上均为各单位系统内简称) ,年度评估项目单位为公司所属被列入 2022-2023 年度开展安健环 管理体系第二方评估计划的各生产经营单位 。
进度要求:本次评估时间暂定为 2022-2023 年度共两年 。两年内完成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所属共计八家三级单位安健环体系第二方评估工作,其中2022 年开展四家单位, 2023 年计划开展四家单位,具体实施时间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项目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合同签订事项: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参评三级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022 年度安健环 管理体系第二方评估项目合同于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由四家参评单位与中标人分别开展合同谈判及签订 工作;2023 年度安健环管理体系第二方评估项目合同待四家参评单位确定后由四家参评单位与中标人
分别开展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
2 .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地点及时间 |
|
1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 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2-2023 年 度 安 健 环管理体系第二方评 估项目 |
2022 年计划开展四家单位(阿克 苏公司、库克苏公司、木垒风电公 司 、五彩湾发电公司) ,2023 年 开展评估三级单位待定,具体实施 时间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 |
地点:业主现场 时间:每家评估 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 。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2-2023 年 度 安 健 环 管理体系第二方评估项 目 |
1 . 资质要求: 1 .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 。 1 .2 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 “安全咨询”或 “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1 . 3 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1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财务要求: 2 .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 3 .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3 份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安健环体系内第二方评估业 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 签字页) 。 4 .信誉要求: 4 . 1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 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 3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其他要求: 5 . 1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5 .2 投标人未进入国家电投集团承包商安全管理 “黑名单” 。 5 . 3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 5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在同一标段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 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
4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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