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二期工程场地平整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2-2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二期工程场地平整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二期工程,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粤海银瓶创新区内的一期厂址的扩建端,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20亩。二期工程拟建设2×470MW级(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的调峰发电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电力配套设施。二期工程机组投产时间:计划第一套机组于2024年0投产,第二套机组于2024年0投产。机组发电年利用小时数3500小时。
2.2招标范围: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二期工程场地平整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清表、水泥路面清除、施工区临时板房拆除、施工区填方。
2.3项目工期:工期为9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0开工,于2022年0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东莞燃机热电 二期工程场地平整施工。
本项目为预招标,项目合同在发包方取得同意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决策意见,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00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场地平整工程量在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的首页、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