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华能苏州热电 2022-2023年度物业管理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苏州热电 2022-2023年度物业管理已经项目单位审批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目前公司机组规模为3台24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2台60MW抽凝供热发电机组及2×25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1.2招标范围:燃机电厂、煤机电厂及燃机创新示范项目的卫生保洁、食堂管理、用车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苏州热电 2022-2023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2个及以上工厂物业管理业绩,且单项业绩100万元以上,并提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为合同实际履约时间;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