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2022年3号和4号机组海水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海水填料系统及曝气系统设计及供货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1-25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门电厂2022年3号和4号机组海水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海水填料系统及曝气系统设计及供货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为预招标,如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与业主单位最终未能签订合同,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2×1036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门电厂2022年3号和4号机组海水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海水填料系统及曝气系统设计及供货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海门镇洪洞村海门电厂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预计4号机组2022年9月25日交货、3号机组2022年11月1日交货,投标方自行安排生产时。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3、4号两台机组的工程设计和填料、海水喷淋层、曝气风机、曝气装置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容量等级火电机组海水脱硫系统设计或EPC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