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蒙西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1-280)
项目所在地: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长春热电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工程、蒙西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项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长春热电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概况
长春热电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小合隆镇,厂区总建筑面积39501m2,现有1110t/h超临界燃煤强制循环直流锅炉两台,采用超临界供热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350MW。两台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20日和2010年4月17日投入运营。
电厂目前主要用水水源为石头口门水库水和新立诚水库水。除灰渣方式为灰渣分除、电除尘干除灰、干除渣;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长春热电厂产生的废、污水包括循环水冷却塔排污水、化学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等。设置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电厂目前脱硫废水厂内无法完全消纳,导致末端废水积聚煤场,存在环保隐患。工业废水存在废水高质低用现象,不符合废水梯级利用原则。雨污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不满足环保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水污染情况加剧,水资源已严重制约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非常重视水环境的污染治理,环保政策对各类废水的排放标准和废水排放总量均提出了严格限制,同时鼓励企业采用各种节水新技术,对各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及回用。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要求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综上,结合电厂实际运行情况,根据环保政策要求,长春热电厂亟需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进一步深度节水,提高废水回收利用率,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确保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环保批复以及华能节能减排企业的相关要求,从而获得良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因此,长春热电厂实施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是必要的。
2.1.2 蒙西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概况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一期建设规模为2×300MW 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两台机组已分别于2007 年11月、12月投产发电,机组原采用炉内喷钙脱硫技术。2013 年电厂开始对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脱硫装置一炉一塔配置。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未同步配套建设脱硫废水处理设施;除灰渣方式为干除灰、干除渣。为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蒙西电厂拟开展全厂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1)新建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6m3/h,含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及供货、调试及验收等;2)新建2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2×15m3/h;3)新建雨水前池池及附属设施,将雨水收集后经沉淀由雨水泵排放至现有脱硫系统事故池,并将目前三座露天废水池进行清污、防腐维修改造。防腐采用玻璃钢并对池底阴角部位进行加强处理。4)加装需完善全厂水系统的计量仪表,并将全厂水系统的计量仪表数据接入实时数据系统及生产运行管理系统。
2.2电厂装机规模:
2.2.1长春热电厂装机规模:长春热电厂现有1110t/h超临界燃煤强制循环直流锅炉两台,采用超临界供热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350MW。
2.2.2蒙西热电厂装机规模:蒙西电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300MW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两台机组已分别于2007年11月、12月投产发电。2013年电厂开始对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脱硫装置一炉一塔配置。
2.3工期:
2.3.1长春热电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本工程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通水试运条件。
2.3.2蒙西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
2.4.1长春热电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总承包(EPC)的形式,主要包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恢复性改造、新建末端废水零排放系统改造及其他系统节水改造共计四个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设备供货、材料的供货、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厂内验收及配合性能考核试验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2蒙西电厂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总承包(EPC)的形式,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全套设备、材料的供货、土建工程基础施工及检测、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工程、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厂内验收及配合性能考核试验等。投标方的供货和服务范围如下:
1)蒙西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雨水回用等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蒙西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雨水回用等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3)新建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6m3/h,含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及供货、调试及验收等。
4)新建2套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2×15m3/h。含土建、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及供货、调试及验收等;
5)投标方负责新建雨水收集池及附属设施,将雨水收集后由雨水泵排放至招标方现有露天废水中池,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雨水外排口。
6)投标方负责将目前三座露天废水池进行清污、防腐维修改造。防腐采用玻璃钢并对池底阴角部位进行加强处理。
7)投标方负责将加装需完善全厂水系统的计量仪表,并将全厂水系统的计量仪表数据接入实时数据系统及生产运行管理系统。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火电厂脱硫废水预处理及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