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GX火工库建设及爆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020)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藏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1. 招标条件
本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GX火工库建设及爆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藏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
2.2 规模:拟建GX火工库炸药储存量80吨、电子数码雷管储存量20万发;本次招标预计使用乳化炸药为3500吨、电子数码雷管120万发。
2.3 本合同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
火工库建设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计划爆破服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火工库运行维护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2.4 招标范围:
2.4.1火工库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设计、施工、验收、安全评估、使用审批等从设计直至火工库投入使用的全部工作,以及火工库至拉久西村乡村道路约0.2km对外交通联络线的道路建设。
2.4.2 爆破服务
爆破作业服务:为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工程、GX水电工程提供所需的爆破作业服务,包括提供涉爆安全管理服务及技术监管指导等工作。
民用爆破器材供应服务:为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工程、GX水电工程爆破作业服务供应所需民用爆破器材,本标预计使用乳化炸药为3500吨、电子数码雷管120万发。
配送服务:负责民用爆破器材从火工库配
火工库日常运行管理服务:火工库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民用爆破器材在火工库的日常管理服务,含仓储、出入库管理、退库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内容。
2.4.3 涉爆安全管理:承担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工程、GX水电工程所有涉爆安全管理责任。
2.4.4本工程项目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工程GX火工库建设及爆破服务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有为公路、铁路、水利水电或矿山等项目提供爆破作业服务至少1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爆破作业服务备案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 火工库及进库道路的设计、施工应满足下述资质要求:
3.2.3.1 设计单位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爆器材工程设计相关资质。
3.2.3.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火工库及进库道路的设计、施工允许分包,其分包单位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