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新能源 定边风场人工智能风电、光伏电站AGC/A/VC系统控制策略研究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15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新能源 定边风场人工智能风电、光伏电站AGC/A/VC系统控制策略研究及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2.2 项目概况: 本课题拟开展新能源风电/光伏电站有功功率自动控制、无功功率控制、一次调频技术优化研究,找出被控制装置的设备特性进行建模,试制新能源风电/光伏AGC/A/VC和一次调频控制功能系统,针对不同发电单元进行精细化控制及历史追溯发电性能记录,整体功率可分区控制,达到可预测性,分区分设备优化,使新能源电站具备跟踪电网调度实时调整有功和无功功率的能力,满足电网调度对一次调频、AGC、A/VC等功能的考核标准,确保电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最大限度提高发电设备的发电量,减少限电时候漏发电量,满足设备经济,稳定、安全运行。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新能源 定边风场人工智能风电、光伏电站AGC/A/VC系统控制策略研究及应用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2.5 服 务 期: 研发周期1年
2.6 招标范围:投标方保证所提供技术服务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确保合同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组态、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组态、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服务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免费补充,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单位;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发电企业关于AGC或一次调频或A/VC系统技术开发类业绩至少2个新能源两个细则管控平台技术开发业绩至少1个。业绩所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拥有发输变电生产技术领域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合计 8 项及以上,须提供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