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
高温蒸汽储放热一体化换热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1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高温蒸汽储放热一体化换热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北方魏家峁煤电 一期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准格尔旗的魏家峁乡境内,距准格尔旗政府约50公里。电厂燃料由魏家峁矿区供给,是采用煤电一体化运营模式建设的大型坑口火力发电厂。一期工程建设2台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弃风、弃光、弃水问题,提高电网消纳新能源的能力,提高火电机组的深度调峰能力已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了《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该规则对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为响应国家号召,提高机组的上网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魏家峁电厂针对1号机组实施高温蒸汽熔盐储热示范工程来提升机组深度调峰能力。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高温蒸汽储放热一体化换热器采购项目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华能北方公司魏家峁电厂
2.5 交 货 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高温蒸汽储放热一体化换热器 1 套,包括设备及储热介质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使用指导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项蓄热装置或换热器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或技术协议,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