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 新华电厂2022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17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 新华电厂2022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新华电厂,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内,火车和汽车均可到达甲方生产现场。目前装机容量530MW,配套湿法脱硫系统,年消耗石灰石10000~15000吨左右。计划采购石灰石10000吨,粒度在5~30毫米之间,最终按实际用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具备供货条件,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合同交货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 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项石灰石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面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果生产厂商及其代理 商同时参与投标,只允许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