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发电厂灰渣堆放场增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19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达拉特发电厂灰渣堆放场增容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贮灰场工程为达拉特发电厂灰渣堆放场增容项目的施工,达拉特发电厂一、二、三期容量为 6×330MW 湿冷机组,四期工程为 2×600MW 直接空冷。于 2007 年 6 月全部已建成投产。新建五期1000MW工程基建项目已于2021年启动。
灰场主要设置有灰场管理站一座,1 号石膏场,1 号灰渣场,2 号取水泵站水域、3 号石膏场, 4 号灰渣场。
电厂采用干除灰系统,烟气脱硫,贮灰场为布拉克干灰场,电厂的灰渣和脱水石膏均采用汽车运至布拉克干灰场碾压贮放。达电一~四期年灰渣量约为148.72×104t,年脱水石膏量约为 50.62×104t。达电灰场为平原干贮灰场,场地区域地质稳定。灰场除场内本身降雨外,灰场无洪水汇积,场区不受洪水影响。由于电厂正在使用的灰渣场即将堆满,需新建灰渣堆放场满足达拉特发电厂灰渣堆放要求。
2.2工期: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完工。
2.3规模:为机组总容量3180MW配套贮灰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取布拉特灰场内已办理土地证未使用范围新建贮灰场,位于1号灰渣场东部区域,用于堆贮电厂排放的灰渣,设计贮灰量约为200×104m3。主要工作范围为灰场围堤工程、防渗系统工程、渗滤液复用系统工程、抑尘网工程、拆迁及移植栽树、环保监测设施的材料供货及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1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灰场施工或灰场治理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