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液氨单价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22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液氨单价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简介:华能能源开发 汕头电厂2023至2024年度购买液氨,用于脱硝供氨系统。
2.3 招标范围:
计划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液氨,采购暂估量为2400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到货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结算按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大,除第一个月外,结算单价中的出厂单价将根据“卓创资讯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合计1000吨及以上液氨销售业绩,或者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用户的液氨供应年度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生产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要求:须提供3辆及以上能为招标人运送液氨的槽罐车有效资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