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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华北分公司杨柳青热电厂2023年粉煤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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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6-02 14:1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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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3年粉煤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1

 

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3年粉煤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1-20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3年粉煤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华能杨柳青热电厂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是一个集燃煤、光伏、供热于一体的电厂,现有装机容量1200MW。三,四期工程各为2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3年粉煤灰、渣、石膏销售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

2.5 交 货 期: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电厂综合利用后对外销售的粉煤灰、渣、石膏

2.6 招标范围: 预估本期三期机组粉煤灰总量约为7万吨,四期机组粉煤灰总量约为28万吨,最低拦标价40元/吨(含税)。液态渣总量约为7万吨,炉底渣总量约为5万吨,最低拦标价1元/吨(含税)。脱硫石膏总量约为10万吨,最低拦标价8元/吨(含税)。以实际销售数量据实结算(说明:灰、渣、石膏实际销量为我公司综合利用后对外销售的量,不以实际产量为准)。由于以上产品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其产量波动可能较大,甲方原则上按计划分配,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产量和当天情况调整计划,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为违约。运输方式为汽运,中标人到厂自提。计量方式以电厂电子汽车衡过磅秤重计量。

本项目拦标控制价:粉煤灰最低拦标控制价40元/吨(含税),全厂液态渣和炉底渣最低拦标控制价1元/吨(含税),脱硫石膏最低拦标控制价8元/吨(含税);本招标项目未特殊注明的价格都为含税价。如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税务政策变化,买方需向卖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净价保持不变,税率按照国家新的税务政策执行,合同总额相应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电厂或电厂关联公司采购粉煤灰业绩,业绩统计期内一个自然年实际采购结算量不少于10万吨或业绩统计期内总计采购结算量不少于30万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所有发票原件扫描件和合同全部页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的自有储灰库或租用储灰库,且灰库存储容量不低于8万立方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如为租用的储灰库,则租期必须满足本合同期限,租赁期限至少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投标人必须提供渣和脱硫石膏的存储场地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如为租用的储存场地,则租期必须满足本合同期限,租赁期限至少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储存场地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且存放不会出现环保问题。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或租用的至少10辆符合环保要求的灰罐车辆以及至少4辆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渣和脱硫石膏车辆(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如租用车辆,租期必须满足本合同期限,租赁期限至少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需提供租金合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资料及财务支付凭证。

(5)为保证履行合同,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20%(即履约保证金10%,预付货款10%)银行出具的该公司近期银行账户余额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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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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