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南京工程委托,对南京工程公司天津南港项目汽车衡所需汽车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22-2347-3140-B1 2.项目内容:南京工程公司天津南港项目汽车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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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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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衡\100t 3.4m×20m OIML Ⅲ级 无基坑 | 1.00 | 台 | 包1-汽车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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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衡\100t 3.4m×20m OIML Ⅲ级 无基坑 | 4.00 | 台 | 包1-汽车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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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人须承诺所交付的文件必须按照业主发布的“《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及其附件要求执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前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方须具有5 年内(2017-2021 年)不少于2 台数字式防爆型汽车衡的投用的业绩,其中至少一台100吨及以上汽车衡稳定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扫描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签字盖章的用户证明及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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