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9年中国联通安徽合肥149公交底站汇聚机房购置项目已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公开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合肥联通招字201945。
2.2项目概况:2019年中国联通安徽合肥149公交底站汇聚机房购置项目,本次拟购置局房建筑面积200-210平方米(不超过210平方米),位于方兴大道以北,明珠大道以南,集贤路以西,玉兰大道以东,且为混合或框架结构现房,拟购房屋层数为商铺(上下楼)。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2.4交货
2.5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6项目规模:采购预算约为287.82万元(不含增值税)。
2.7产品规格:位于方兴大道以北,明珠大道以南,集贤路以西,玉兰大道以东,约为200-210平方米(不超过210平方米)汇聚局房一处。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具体如下:
3.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3申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实施地点已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所投区域具有现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如所投标房屋有抵押,承诺须在双方合同签署后网上备案前解除抵押);
3.4申请人须承诺所预(销)售的房屋质量合格,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可以完成交房,并承诺协助招标人办理产权证明;
3.5申请人所预(销)售的房屋须为混合或框架结构的现房;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3日17时00分起至2019年10月2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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