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 乌鲁木齐市 2020年站址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乌鲁木齐市 2020年站址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czb-2019-34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铁塔股份 乌鲁木齐市 2020年站址总承包采购项目,包括设计费、监理费、铁塔、土建部分(铁塔基础、机房基础、手孔井、100米管道至手井)、机房部分(机房、机柜)、动力配套部分(高频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等,指定配置容量但不限品牌)、合同期的协调赔补费、外市电施工和协调费等。预计采购含税金额1640.34万元,不含税金额1476.24万元,其中:施工部分不含税金额694.98万元,9%(税率);物资部分不含税金额781.26万元,13%(税率)。最终项目实施以甲方委托审计后为准。
注:最终项目实施以中国铁塔股份 乌鲁木齐市 委托审计后为准。
1.2工期要求:施工要求90个日历日。
1.3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结束或中国铁塔股份 乌鲁木齐市 上级单位出台新的规定。
1.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金额(含税)(万元) | 主要施工场景 |
标段1 | 332.64 | 厂区住宅 |
标段2 | 361.87 | 团场 |
标段3 | 199.44 | 景区 |
标段4 | 373.64 | 工业园 |
标段5 | 60.98 | 学校 |
标段6 | 311.77 | 道路 |
1.5中标原则: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情况,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如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综合得分排名下一名的供应商依次替补签署合同,也可以重新采购。
1.6本项目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2资质要求:以下4项必须同时具备。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涉及的设计、监理和地勘部分,投标人须承诺委托专业的设计、监理和地勘单位出具设计图纸、监理日志及工程监理资料和勘察报告,且在中标结果下发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与设计、监理和地勘单位签订的本项目设计协议、监理协议和地勘协议,如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5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或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2.6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备特种作业证人员(电工证1名、登高证1名)。
2.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总承包资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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