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 太原数据中心一期A楼机电配套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SX202010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项目预估金额为4460.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采购内容为太原数据中心一期A楼(1-2层)电源工程、暖通工程、机房工程所需的设备及配套服务,投标人整体牵头负责电源工程、暖通工程、机房工程等内容的整体交付工作,对太原数据中心机电项目的电能利用效率(PUE)、水资源利用、有害物质控制等指标负责,是项目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电源工程:统筹负责数据中心1-2层低压配电、UPS设备、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安装调测,协调管理高压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及正式送电工作。
(二)暖通工程:统筹负责数据中心1-2层暖通系统的安装调测,并负责除冷冻水机组外其余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测工作,对暖通系统整体运行情况及相关指标负责。
(三)机房工程:统筹负责数据中心1-2层机房工程,负责除动环监控、配电小母线以外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测工作,对机房工程整体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指标负责。
中标人数量:1名。
工期:本项目交货期为自订单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并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762400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841600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其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1.4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工程服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2.1.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1.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至少3个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员。
2.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本项目中承担相应工程服务;
(2)本项目最多允许三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的相应专业工作;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中的IDC服务器机柜须为投标人自产,须提供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均为合格),检测报告中须体现生产单位名称,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2.2投标产品中走线架、防火材料(硫酸钙地板)、静态平衡阀、动态压差平衡阀、电动蝶阀、手动蝶阀、过滤器、止回阀均须提供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均为合格)。
2.3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生产的IDC服务器机柜须具备至少1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时间为准)期间境内数据中心机柜的供货经验,且单次供货量应在500架及以上。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2)须提供该合同下,经甲方使用部门盖章的到货签收单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成员中IDC服务器机柜制造商的业绩为准)
2.3.2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时间为准)期间境内数据中心机电配套设备及工程服务实施经验,且单个项目总金额(不含土建)应在3000万元及以上。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2)须提供该合同下,通过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使用部门盖章的验收报告(初验或终验)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以判决时间为准),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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