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中国联通软件研究院B域非标设备光纤交换机部分集中采购(招标编号:2020CUC-RJY-PT035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形式)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光纤交换机预估总计数量8台,其中高端光纤交换机4台,中端光纤交换机4台,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420万元(不含税),签订有效期2年的框架协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1.3到货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份额分配:
1.3.1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时,中标人数量为2个,第一名中标份额为60%,第二名中标份额为40%;
1.3.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时,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本次招标预算不含税总金额420万元。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如三(五)证合一,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金,须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网页截图等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 ,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函,注册资金以总公司为准。)。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同类型产品销售案例2个或以上,每个销售案例合同金额(含税)在300万元(含)以上。上述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每个订单可视为一个销售案例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原件扫描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原则上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报名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投标,以下情形除外:
(1)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活动签署的;
(2)设备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上述情况应由设备制造商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代理产品的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投标人在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设备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若设备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4)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5)其所代理产品的设备制造商和其他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所有符合此情况的投标人在该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注:上述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对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持股大于50%)。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否决符合上述情况的所有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相关通知和管理办法以及软研院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申请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3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10日16时30分。
4.1.2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5.3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的 ( )上公开进行,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4开标后,投标人须在 的 ( )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5.5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 的 ( )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6.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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