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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增补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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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7-08 17: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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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YD2020000059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南移动2020年无源波分设备增补采购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产品名称

配置模型序号

产品型号

产品描述

应用场景

光模块

单位

数量

无源波分

1

双星型1:6 10G无源波分设备

光路衰耗达到11dB时点对点传输3路速率为9.83Gbps的业务

宏基站

10G 10km

3411

2

双星型1:6 25G无源波分设备

光路衰耗达到11dB时点对点传输3路速率为24.33Gbps的业务

宏基站

25G 10km

23496

3

双星型1:12无源波分设备(前6波25G、后6波10G)

光路衰耗达到11dB时点对点传输前3路速率为24.33Gbps的业务、后3路速率为9.83Gbps的业务

宏基站

25G+10G 10km

3874

合计

30781

模型分项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所有模型配置应包括所有成套安装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固定件、机框以及除业务线缆外的跳纤、连接线缆等)。

交货期:订单签订后,卖方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

交货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合同有效期内集团公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集团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项目预算:人民币6486.5万元(不含税)。

1.3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为3个份额,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3家中标人负责,中标份额如下表:

标包

份额

份额比例

采购内容

不含税投资计划金额(万元)

标包1

份额1

50%

1.双星型1:6 10G无源波分设备3411套;

2.双星型1:6 25G无源波分设备23496套;

3.双星型1:12无源波分设备(前6波25G、后6波10G)3874套。

3243.25

份额2

30%

1945.95

份额3

20%

1297.30

合计

100%

30781套

6486.5

1.4 本项目不含税投资计划金额6486.5万元,并设置优惠费率不得超出100%,超出范围投标报价将予以否决,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

标段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1包1无源光纤复用设备30781.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之日止(按合同中买方注明时间计算)在国内的无源波分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上述业绩发票上必须注明“彩光模块、无源光纤扩展复用器(合/分波器)系统、无源波分复用设备、无源光纤扩展器、无源光纤复用器、无源WDM、无源彩光等字样。

注:(1)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为准)签署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与上述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相对应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总金额为准;

(3)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6)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7)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CWDM设备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有效期涵盖投标截止时间)的证书扫描件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的查询页面截屏扫描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加盖CMA或CNAS资质标识及检测机构的专用章)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所投产品是指25G彩光模块、10G彩光模块、1:6合分波器和1:12合分波器,需同时提供这四个产品的检测报告。。

2.4 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5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3)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因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行贿、不诚信履约及其他负面行为,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而被禁止合作且应答截至时在处罚期内的。
(5)其他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且应答截至时在处罚期内的。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8日18时30分至2020年07月13日18时30分。
4.2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下支付(银行转账)。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9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 (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1楼1号会议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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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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