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宁夏 中卫数据中心一期工程电力电缆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08-11-04A-2020-D-C07177C01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10kV电力电缆,满足中卫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外市电引入项目需求。
1.2招标内容:
1.2.1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95万元(不含税)人民币。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卫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外市电引入10kV电力电缆(非磁性铠装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8270m,型号规格:ZA-YJV62-8.7/15kV-1*500mm2)。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到货。
1.2.3交货
1.2.4质保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的24个月。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为29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对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电线电缆。须提供清晰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1份自2017年1月1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所投产品同规格(线径500mm2及以上)高压电缆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达到25000米以上)。说明: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b.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订单/结算单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复印件。c.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5检测报告: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所检测的产品型号为:ZA-YJV62-8.7/15kV-1*500mm2。(由于本次采购电缆为非常用电缆,若投标人截止应答时间无法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则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和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交时间进行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6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清晰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8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的投标。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电子招投标要求
4.1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宁夏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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