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18-20146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路桥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沥青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方是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城建PPP项目(二期)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城建 PPP 项目(二期)位于登封市区。本次招标的材料涉及建设范围内共11条道路,其中新建道路7条,旧路改造道路4条,道路总里程31.97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交通、照明、电力以及桥涵、下穿隧道工程。子工程概况如下:
1.1少林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少林大道位于登封市中部,道路呈东西走向,属于城市主干道,西起登封大道,东至太和路,长度为7366米。
1.2 滨河路道路工程:滨河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4车道,设计红线宽度40m,总体成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少林大道,沿线往南与规划一路、颖河路、规划二路交叉,终点位于南环二路,全长1663米。
1.3禅武大街道路工程:禅武大街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4车道,设计红线宽度40m,总体成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少林大道,沿线往南与洧河路、颖河路、竣极路交叉,终点位于南环二路,全长1439米。
1.4碧溪路道路工程:碧溪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双向4车道,设计红线宽度50m,总体成南北走向。本次建设为碧溪路南段,起点位于少林大道,沿线往南与洧河西路、颖河路、竣极路交叉,终点位于南环二路,全长1427米。
1.5 崇高路提升改造工程:崇高路位于登封市中部,道路呈东西走向,属城市次干路。西起登封大道,东至阳城路,全长3284米。
1.6南环二路道路工程:南环二路位于登封市西南部,道路呈东西走向,属城市主干路。西起环山旅游公路,东至学前路,全长4194米。
1.7少室路提升改造工程:少室路位于登封市西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属于城市次干路,南起颖河路,北至太室路,长度为3500米。
1.8纬三路道路工程:纬三路位于登封市中心城区中部,道路呈东西走向,属城市支路。西起经三路,东至崇福路,全长751米。
1.9颍河路污水改造工程:颍河路位于登封市中部,道路呈东西走向,属城市主干路,西起登封大道,东至书院河,全长2800米。
1.10洧河路道路工程:洧河路位于中心城区东部区域,道路呈东西走向,属城市次干路,西起书院河路,东至阳城路,全长373米。
1.11西旅游环路道路工程:西旅游环路位于登封市西部,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属城市次干路。本工程分为两段,南段南起南环二路,北至颖河路,北段南起大禹路,北至登封大道。南北两段全长5169米。
2、招标范围:沥青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立方米) | 备注 |
1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C | 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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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C | 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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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6C |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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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 | 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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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20C | 1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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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6C | 7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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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C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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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 | SMA-13C | 1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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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赭红色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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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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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0年07月-工程结束(计划结束时间2022年09月,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沥青混凝土的基质沥青均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2.1-1的要求。粗集料采用硬质、耐磨碎石,其石料磨光值应大于40,上面层石料压碎值不大于26%,其他面层石料压碎值不大于28%,并严格控制集料的级配和清洁度,粗集料与沥青粘附性不小于4;细集料应具有一定棱角性,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其颗粒级配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沥青面层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6.2改性沥青混凝土中沥青采用SBS I-C级改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6.2的要求。
6.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中纤维稳定剂采用玄武岩纤维,掺入量0.3%(质量比),其他要求需满足规范JTG F40-2004中4.11.5条规定。细集料应按规范JTG F40-2004中表4.9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标准配备;粗集料应按规范JTG F40-2004中表4.8.2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标准配备,粗集料要求洁净、干燥、表面粗糙、形状接近立方体,且无风化、无杂质,并有足够的强度、耐磨耗性;矿粉应按规范JTG F40-2004中表4.10.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标准配备。
7、其他: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相应的销售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5公里。
3、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洞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18年-2019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2017年-2019年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招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